卫生部规定所指向的忽悠
在“通过药物改善睡眠之忽悠”中,我们对通过药物改善睡眠的忽悠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。
好在近期终于出现了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事情是:
国家卫生部出台了一项规定:要求所有医生均需参加常规的健康生活(尤其是膳食)方面的培训才能上岗。
不知您是否能够理解国家卫生部出台上述规定所指向的忽悠?解读如下:
其一,“乱用药”现象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。
无论中医还是西医,医和药两者密不可分,同时行医中的利益,也密不可分地体现在医和药中。千百年来一向如此,绝大多数医院及医生只有一个概念:
进医院的大门无非两个目的,疾病诊断,然后由医生开药。
所以,“乱用药”现象属于两个方面的产物:
一是医疗机构过度追求利润。这也是千百年来医者的通病。所有关于医药的忽悠均来自于此。
二是旧的体制未能结合整个医疗行业的发展而变革,特别是当人们对各种药物副作用的危害性认识日益清晰的今天,这种变革需求已迫在眉睫。
其二,滥竽充数是第二大因素。
从整体素质层面看,医疗界人士并不比其它行业的人员素质更高。所以平时我们常见的各种错误处理事务的方式,同样常见于医疗界。
现代医学已经证明,疾病的治疗过程不仅仅是诊断和用药问题,而是一个全面综合与动态的治疗过程,既包括准确的诊断,也包括日常生活的调理,并辅之于对症下药。而如果将“下药”作为疾病处理的唯一手段,就是典型的素质问题了。
其三,医患关系紧张已达历史之最。
近年来,医患关系日趋紧张,“医闹”不断升级。我们除了谴责一些病患者家属的愚昧无知和无视法律外,也必须指出:医疗机构和医生才是主要责任方。
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机构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,导致产业化模式正成为医疗机构不断强化的模式。这种模式总体上体现为流程化操作。也就是说,一个入驻百多名病患者的专业科室,在流程化体系下,只需要配备3-5名医生即可(如果有心,您可以自己去调查,许多大医院均如此配置)。
可想而知,在这种流程化模式下,医生整日要应付流程中的问题,哪来的精力进行个性化诊断、分析及对症用药或辅助于一些自然的方法?而一旦患者因医生未能细致地处理曾经出现的症状,延误了病情,发生不好的结果,自然会迁怒于医生。只是法律并未对医院的这种流程化操作弊端做出规定,所以“医闹”的结果就是由患者方付法律责任了。
从这种医患关系角度看,尽管卫生部的规定有助于改善,但并未切中根本。
如何看待正肆无忌惮地走向流程化的医疗模式?或者说,那种用于生产批量产品的模式能够用于医疗机构吗?
我们将医疗机构的这种流程化模式,定位于医疗界最大的,堪称历史性忽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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